为深入贯彻市法院《关于开展“支持全面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法院召开了党组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宁江区法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治理环境、优化服务,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能动司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中,区法院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优化司法理念,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依法公正、平等对待市场主体的现代法治理念,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无论国有民营、内资外资、本地外地还是城市农村,一律平等保护,为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是完善便捷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对涉及民营经济的案件纠纷,实行接待、立案、审批等起诉手续“一站式”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优先立案、优先保全,建立民营经济诉讼的“绿色通道”。
三是立足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民营经济经营秩序的犯罪,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所有者、管理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经营安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邵浩鹏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从经济发展的大处着眼,自觉服务大局,通过依法办案,不断改进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方式,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高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