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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人民法院 送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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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31 15:01:1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提升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协会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组织五名青年法官分别到宁江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回族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送去新学期的法制第一课。

在实验中学,来自立案庭的王丽丽法官以“青少年犯罪的启示”为主题,就青少年犯罪的危害、特点、原因作了详细的分析和细致的讲解,并列举大量鲜活而生动的案例,归纳总结了青少年犯罪的诱因。还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法律条例,教育青少年如何知法、守法,如何应用法律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结合一些青少年以身试法,误入歧途的典型案例,引发青少年的深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来自市区法庭的张蕊法官为同学们讲授了《校园里的民事侵权案件》,通过“齐玉苓案”引出了关于民事侵权的概念,并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讲授了关于民事侵权案件的处理办法,告诫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规则,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实验小学来自立案庭的王一涵法官利用课间操时间以《把安全放在心中》为题向全校师生做了关于提高安全意识的讲座。王一涵法官就活动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社会生活安全等方面如何有效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安全作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并通过一个个案例让师生们受到了警示教育。随后,来自研究室的吴婷婷法官为部分五六年级的学生讲授了《犯罪的自我预防》,她根据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点,向同学们讲述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重点对青少年容易产生的结伙滋事、拦截他人索要财物等常见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对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规定进行了浅显易懂的讲解,再结合四个案例,告诉同学们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的原因,在学习生活中应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理智行事,树立远大理想,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并通过问答环节,与师生零距离互动,孩子们积极抢答,气氛十分活跃,将活动推向高潮。

在回族小学,来自速裁庭的杨小玉法官以《与法律同行》为题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针对当前青少年权益受侵害案件、事件的特点,对青少年进行维权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帮助青少年区分合法与非法,掌握报警和防止侵害的基本技能,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广大师生表示,法官们的讲座内容真实有说服力,道理深入浅出,语言浅显易懂,为师生们上了新学期法制第一课,并希望今后与区法院加强合作,多作几场法制报告,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自觉用正确的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