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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管理年”活动推进暨整改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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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8-01 10:07:0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落实省法院督导组反馈问题意见,7月15日下午,区法院召开“加强管理年”活动推进暨整改工作会议,就我院“加强管理年”活动进行再推进、再部署。会议由副院长李星睿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区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润铎向全体干警传达了省法院督导组近期关于“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情况通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浩鹏全面总结了我院当前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并结合省法院督导反馈情况与我院实际,对下半年整改问题、深化活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每位干警、每个庭室要明确“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意义、总体目标、具体内容,利用好《加强管理年应知应会手册》,梳理好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成效,对于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要逐级审核,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把关,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要逐层深入,全面提升审执质效。要以“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整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强化法官干警的责任意识,务实本职工作,做到快审快结,进一步减少超期未结案件,扭转我院部分指标在全省靠后的情况,确保我院各项指标符合省院工作要求。

      要强化监督问责,严明整改纪律。全院干警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重视管理中的细节和小事,做到事事尽责,对于不遵守管理要求的干警及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绝不护短,确保整改问题落到实处。

       要做到丰富活动形式,确保取得实效。全体干警要以庭室为单位,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学习,根据本庭室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同时要将“加强管理年”活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同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同“两项活动”成果相结合、同法院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推动我院“加强管理年”活动不断深入。

       邵浩鹏院长最后强调,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徐家新院长讲话精神,按照“加强管理年”活动的要求部署,努力担当作为,为推进宁江法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