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案件时,很多群众基于我司法干警的身份给予我信任,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不辜负他们的信任,帮助他们尽快化解矛盾,不打官司就解决问题。”谈及这份调解员的工作,罗汉林感慨地说道。
罗汉林,现年34岁,自2009年参加工作,在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一干就是12年,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大罗” 。这12年来,他是一名司法干警,更是一名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他抱着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他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尽职尽责,把群众当亲人、把工作当生活。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次次暖心回访,无不见证着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显著业绩,在2020年至2021年度,他共受理案件91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69.08%,帮助人民群众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理解与支持。
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和稀泥、是搅拌机、是两面脸”,但他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全新的理解: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在具体矛盾纠纷化解中他把群众满意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严格执行“解决问题实名制、调解纠纷实效制”的方针,在调解工作中建立了案件督办、案件回访等制度,纠纷调解真正做到了事事有根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用人民调解为群众搭建了连心桥,构筑了和谐墙。
正是秉承着这种理念,在一起商业楼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他成功化解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据悉,张某与宋某与2017年9月签订了一份商业楼买卖合同,宋某给付部分房款后,剩余52万元一直未还。张某向宋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司法局驻法院调解室的罗汉林,他接到案件后,通过在张某和宋某之间反复协调,情理法并用,最终张某与宋某达成了协议。张某本以为等待自己的将是一场时间漫长的官司,没想到在短短的十几天内,通过诉前调解,就成功化解了该起案件。在案件调解成功后罗汉林又多次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给付申请人购房款,经过多次回访最终于案件调解成功后的第四天被申请人将52万元全部给付申请人。
多年来,无论是物业服务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罗汉林始终以司法干警特有的政治责任感,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当作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践行着作为一名社会稳定工作坚强卫士的信念与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十年如一日的无悔奉献于人民调解工作。他说,他会带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以及为群众解难的真心,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