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领导,你们的努力让我们的家庭生活重获希望……” 7月28日下午,从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利明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狄英雪手中接过两级院、政法委联动发放的司法救助金,王某某激动地说。
据悉,王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告马某某、宁某某犯抢劫罪正在狱中服刑。承办法官多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被告给申请人造成了严重的肢体残疾和经济损失,申请人已无力偿还治病所欠债务,后续康复治疗仍然是一项很大的开支。宁江法院经过审查认定:申请人王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的要求符合规定,应予以救助。在多次前往社区、民政所、街道调查并实地核查王某某的家庭情况后,宁江法院为其申请260000元司法救助。
另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为:王某与其妻子自2013年9月起至2019年1月份一直给葛某某看守工程设备库房,期间葛某某为王某出具欠据一枚,欠款金额为36000元,另王某在看守库房的同时为葛某某做零活工资尚未给付。经松原中院判决:葛某某应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王某劳动报酬40000元,如逾期不履行则按原审判决48500元执行。此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因无收入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经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后,宁江法院为其申请48500元司法救助,有效的缓解了申请人的生活压力。
近年来,宁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将司法温情融入日常办案,不断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实现主动摸排、全面救助、多维联动的全流程多层次救助;发现来申诉的当事人确实生活困难的,积极主动联系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共同实施精准司法救济,努力让更多困难当事人得到司法和社会力量的救助,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